2005/02/04

《閒畫家常》林布蘭特

 
毫無例外的,每當談到林布蘭特的畫,人們總是會說,他刻畫了一種「靈魂」。當代人通常不太喜歡「靈魂」這樣過度抽象的描述,總是希望可以具體客觀些。尤其是林布蘭特又總是畫聖經故事,一如此說很難不給人在宗教褒揚的聯想。如果可以,我也希望可以找到能夠替代的詞。

可是真的找不到。

「他之所以能作到這一點,泰半要歸功於明暗對比與上色的技巧高超圓熟。他將臉部的陰影打散,整張臉不再呈現一大片明亮、一大片陰暗的簡單對比,而是佈滿各種不同明度的小塊陰影。眼睛周遭的明暗漸層變化是含蓄微妙的,令人一眼便注意到人物的雙眼,也令人感覺到透過這雙眼經便可洞察畫中不帶任何動作或表情。重點現在落在凝視的眼神,而不再是臉部的表象,臉部往往只是隱約成形。」

光影,是巴洛克所有藝術家創作的新的出入,光是自然的,同時也是神秘的。光被科學證實為一種存在,可是又只為視覺所能捕捉時,它便因此成為藝術表現上的一個重要橋樑。銜接了自然主義要表達「真實」,同時又要在「真實」之中展現「精神」的渴望(姑且稱之為質感吧)。

於是,同一個突破性的觀念與技術,被藝術家們使用,卻做出完全不同觀感的詮釋,便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了。同樣是光,卡拉瓦喬的光是鮮明直接的,明暗對比是強烈的;而林布蘭卻是含蓄的、在對比中被互相包裹著。

我真的覺得,他是個一生都在找尋搜捕人性深處某種難以言喻之情感的人。我曾跟gospel說,卡拉瓦喬是重要的,我很欣賞他,但真正要說到「深觸我心」,我還是會選林布蘭特。

而這種選擇,完全是個人與畫家間的心靈相遇與否,就跟光線一樣,極端真實,卻又神秘不可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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